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12-10 浏览次数:3207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实现工作态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的工作思路,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行业环境,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坚持依法监管、强化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的行风突出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围绕“九项准则”、“十不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监管“红包”、“回扣”、“统方”、外出会诊和供应商接待等方面,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持续推动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行风监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兼任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疗事务管理部、护理部、综合保障部、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行风监督员。
四、责任分解
(一)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行业作风(简称“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制定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方向及工作重点,发挥“监督、教育、惩处、协调”等职能。
2.组织实施医院行风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建立健全医院行风工作制度,定期进行行风工作考核,并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4.定期召开行风工作例会,研究讨论行风工作情况,针对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5.倾听全院职工关于行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纠正不规范的行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二)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职责
1.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简称“行风办”)是在院纪委直接领导下从事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科室,主要负责落实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与上级部门和领导布置的具体工作,工作宗旨是营造全院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2.行风办及时学习领会医疗行风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及时消化并传达到行风监督员和医务人员。
3.行风办工作包括:制订行风制度,监管“红包”、“回扣”、“统方”、外出会诊和供应商接待等行为,开展重点场所巡查、行风教育培训与宣传、行风联合约谈、行风考核、行风投诉处理以及迎接上级行风检查等工作。
4.行风办工作基本准则是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围绕“九项准则”、“十不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规定内容,开展行业自查和自纠。
5.行风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院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行风工作形势、总结行风工作经验、拟定下一阶段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6.行风办以医院所有科室及工作人员为监管对象,负责监督行风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7.为畅通与医院各科室的信息渠道,行风办实行行风联络员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
8.为强化医院各科室行风意识,行风办定期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开展行风教育和培训。
9.为有效预防院内行风风险,实现风险关口前移,行风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围绕重点环节如诊疗行为、信息安全、供应商接待、医保费用、患者权益保障与投诉等方面加强监管。
10.对违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诊疗规范以及“十八项核心制度”的相关医务人员,行风办将实行约谈或绩效考核机制。
11.行风办负责日常行风制度和措施完善及实施、追踪分析、涉及可疑事件行政处置和指导。
(三)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
1.院内行风监督员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提供行风建设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3.负责本科室行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收集、记录等工作。
4.督促本科室人员按医院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5.参与本科室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患者。
6.做好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公示制度
每季度将行风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六、组织保障
行风建设具体考核由行风办负责。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实现工作态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的工作思路,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行业环境,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坚持依法监管、强化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解决群众反映的行风突出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围绕“九项准则”、“十不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监管“红包”、“回扣”、“统方”、外出会诊和供应商接待等方面,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持续推动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做好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及各科室行风监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兼任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党政办、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疗事务管理部、护理部、综合保障部、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行风监督员。
四、责任分解
(一)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行业作风(简称“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制定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方向及工作重点,发挥“监督、教育、惩处、协调”等职能。
2.组织实施医院行风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建立健全医院行风工作制度,定期进行行风工作考核,并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4.定期召开行风工作例会,研究讨论行风工作情况,针对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5.倾听全院职工关于行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切实纠正不规范的行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二)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职责
1.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简称“行风办”)是在院纪委直接领导下从事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科室,主要负责落实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与上级部门和领导布置的具体工作,工作宗旨是营造全院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2.行风办及时学习领会医疗行风工作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度,及时消化并传达到行风监督员和医务人员。
3.行风办工作包括:制订行风制度,监管“红包”、“回扣”、“统方”、外出会诊和供应商接待等行为,开展重点场所巡查、行风教育培训与宣传、行风联合约谈、行风考核、行风投诉处理以及迎接上级行风检查等工作。
4.行风办工作基本准则是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要求,围绕“九项准则”、“十不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规定内容,开展行业自查和自纠。
5.行风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院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行风工作形势、总结行风工作经验、拟定下一阶段医院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6.行风办以医院所有科室及工作人员为监管对象,负责监督行风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7.为畅通与医院各科室的信息渠道,行风办实行行风联络员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
8.为强化医院各科室行风意识,行风办定期通过多种形式和平台开展行风教育和培训。
9.为有效预防院内行风风险,实现风险关口前移,行风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围绕重点环节如诊疗行为、信息安全、供应商接待、医保费用、患者权益保障与投诉等方面加强监管。
10.对违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诊疗规范以及“十八项核心制度”的相关医务人员,行风办将实行约谈或绩效考核机制。
11.行风办负责日常行风制度和措施完善及实施、追踪分析、涉及可疑事件行政处置和指导。
(三)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
1.院内行风监督员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提供行风建设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3.负责本科室行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收集、记录等工作。
4.督促本科室人员按医院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5.参与本科室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患者。
6.做好医院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公示制度
每季度将行风考评结果予以公示
六、组织保障
行风建设具体考核由行风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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