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报告单核对签发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03 浏览次数:4537

1、超声平诊检查结束后立即出具报告。(疑难复杂病人除外)。

2、急诊超声检查自检查开始至出具诊断报告时间≤30分钟。

3、预约患者检查时间<24小时。

4、病人进入诊室以后,医生在进行检查之前再次核对就诊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与申请单是否相符。病人检查结束后,发放报告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报告。

5、签名与日期:报告单必须由获得超声诊断上岗证的超声检查者亲自签名。床边报告需注明时间精确到分钟。由报告员或下级医师书写的床边报告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

6、超声检查报告应注意字迹工整、清晰,易于识认,不应潦草、涂改,避免错别字。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具假报告。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超声科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1、超声平诊检查结束后立即出具报告。(疑难复杂病人除外)。

2、急诊超声检查自检查开始至出具诊断报告时间≤30分钟。

3、预约患者检查时间<24小时。

4、病人进入诊室以后,医生在进行检查之前再次核对就诊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与申请单是否相符。病人检查结束后,发放报告时必须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报告。

5、签名与日期:报告单必须由获得超声诊断上岗证的超声检查者亲自签名。床边报告需注明时间精确到分钟。由报告员或下级医师书写的床边报告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

6、超声检查报告应注意字迹工整、清晰,易于识认,不应潦草、涂改,避免错别字。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具假报告。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超声科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