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预交金管理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4 浏览次数:1165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切实提升您的就医体验,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宿州市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常见病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详细病种公示表格。

一、公示说明

1.本公示所列病种为我院近三年住院人次前50%的常见病种;

2.预交金额度根据近三年历史数据测算,按"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确定;

3.本标准自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执行。

二、特别说明

1.住院患者在入院时只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多次收取;

2.对于未列入公示或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的病情,将参照相似病种收取预交金,或分阶段梯次收取;

3.住院期间如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变化且预交金额度增加的,可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4.对于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后,可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

5.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6.出院结算时,将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原则上在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咨询电话:出入院管理科0557-3325132;

2.出入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咨询。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为您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6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切实提升您的就医体验,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我院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宿州市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常见病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详细病种公示表格。

一、公示说明

1.本公示所列病种为我院近三年住院人次前50%的常见病种;

2.预交金额度根据近三年历史数据测算,按"个人平均自付住院费用"确定;

3.本标准自2025年6月30日起正式执行。

二、特别说明

1.住院患者在入院时只支付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住院预交金可一次收取或者多次收取;

2.对于未列入公示或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的病情,将参照相似病种收取预交金,或分阶段梯次收取;

3.住院期间如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种变化且预交金额度增加的,可分阶段补收至新发病种的住院预交金额度;

4.对于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患者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患者,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后,可按自费患者标准收取住院预交金;

5.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6.出院结算时,将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原则上在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咨询电话:出入院管理科0557-3325132;

2.出入院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咨询。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为您提供更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6月26日